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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售“三无”产品 致小学生危害应担责

时间: 2025-07-04 10:37:49 |   作者: 产品中心

产品介绍

  2022年某日,10岁小学生李某在朱某运营的小店购买了某品牌玩具火药枪弹。在游玩过程中玩具忽然爆燃,致李某右眼受伤。李某后被送至医院医治,经判定,构成十级伤残,其家人与朱某洽谈补偿事宜未果。

  金湖法院经审理以为,作为产品出售者,朱某未能供给该产品的说明书和出产厂商,从该产品的相片也无法确认出产日期、质量合格证,应确定归于“三无”产品。朱某出售“三无”产品给小学生李某形成人身危害,应当承当悉数补偿职责。作为爸爸妈妈未对子女履行好监护职责,应承当必定职责,李某爸爸妈妈对已满8周岁的李某缺少对“三无”产品危险性和安全性的教育,能够恰当减轻朱某的职责,法院酌情确定减轻20%职责。终究依法支撑李某各项丢失17万余元。

  本案系商家违规出售发射塑料子弹的玩具枪、火药动力玩具等具有安全危险危险的“三无”玩具产品,导致未成年人在运用的过程中产生安全事故引发的胶葛。该案对社会公众具有警示和教育含义,警示商家在出产、出售和买卖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令和法规,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“三无”产品或其他有害物品,也提示监护人要增强家庭办理认识,加强对未成年人消费行为的监管和引导,防止未成年人因购买“三无”产品而遭到损伤,一起也能为未成年人保护本身权益供给法令辅导,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。张海霞 张来杰 陈志佳回来搜狐,检查更加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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